书馆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46第四十六章(第1页)

此为防盗章  车子被唐晚开进边上的树林,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唐晚把明天要带走的东西收拾了一下,这才点燃汽灯挂在车旁的树上,他直接去山溪边舀来水,学着搭建了一个简易土灶台,这东西他当年看着许久干了无数次。

把小号行军锅架在火堆上,唐晚很快就煮了一锅面条,同时丢进去一些脱水蔬菜,还别说,煮出来味道不错,反正是不难吃,算不上黑色料理,吃完晚饭,唐晚把座位放低,直接在车内将就了一晚。

第二天一大早,天色还朦朦亮,唐晚就起来用昨晚烧的开水洗漱,之后啃了一块压缩饼干喝掉一瓶牛奶,在太阳露头的那一刻,唐晚已经背起行囊,带着地图朝着雾山前进。

他的体力其实一直都不错,尤其是耐力相当的好,之后从江城回来后,又一直都在抓紧锻炼,所以一直步行到中午,唐晚才略感到疲惫,解下背包放在一边,唐晚在一块树荫遮挡的山石上坐下休息起来。

解决掉吃喝拉撒,唐晚手里就剩下最后一瓶,他原本也就带了三瓶水,带多了实在太累。

半个小时候,休息的差不多的唐晚再一次背起登山包,拿着登山杖向着雾山前进,按照地图和上辈子的记忆,唐晚知道他距离雾山已经不远了,在走上一两个小时就可以到达目的地。

当山溪潺潺流过,面前一座大山横贯在唐晚的眼前,高耸入云霄被云雾遮挡了山顶,这就是上辈子唐晚对雾山的印象。唐晚看着标志性的的雾山大石,上书雾山两个字,磨盘那么大,仿佛是鲜血浸过,依然带着浓浓的血腥味。难怪会是那么危险的地方,原来这两个字在末世前就有了,唐晚还以为这是末世后才被人书写上去的。

很快唐晚就找到宿营地,其实也不是找,上辈子许久待过的宿营地,唐晚还记得,一个极大宽阔的岩石壁下,和雾山隔着一条三四米宽的山溪。

此时太阳已经朝着西边倾斜,差不多三点多了,唐晚也不敢走远,在把帐篷之类的搭建好后,他喝了水休息了一下。

看看时间才刚好四点,天色还未暗下来,唐晚就跨过山溪,在溪水那边看着雾山脚下,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当唐晚跨过山溪脚踏雾山范围后,整个世界瞬间就暗了下来。唐晚不敢随便乱走,就在周围看了看,他仔细的回忆了一下,觉得他应该是可以找到他爸爸出事的山洞。上辈子他跟着许久去过很多次,路径大致记得,不过现在就算了,还是等明天一早在出,雾山的晚是很危险的。

“咔擦、咔擦、咔擦……”的噪音一声又一声传来,仿佛是老迈的机器缺少机油出的,唐晚打开手电把汽灯点燃,他拿起□□打开保险走出帐篷。

月光被山壁遮住,这里特别的黑,山风吹动树枝出细碎的声响,就仿佛无数只虫子在此地爬到,特别的恐怖。唐晚做了即使年的飘飘,胆子并不小,他很清楚,一般的灵是难以接触到实体生物的。他举起汽灯朝着咔擦咔擦声音出的方向看去,顿时唐晚的小心脏扑通扑通的响起……

他看到了,看到了,是一个白乎乎的影子,一米左右,唐晚仔细的看了看,他收起□□,改拿一把消防斧,这东西是唐晚专门带着的,就是为了对付可能会出现的骷髅兵,这也不过是以防万一,唐晚没有想到末世开始前,雾山晚上居然已经有骷髅兵出现了。

末世后许多人来雾山狩猎骷髅兵将增强实力,这东西也会杀人袭击人,但是它们离不开雾山范围,所以还算比较安全。而且每狩猎一只骷颅兵将,就能够得到一朵绿色的魂火,这东西可以增加人的灵魂力和体质,是好东西。

不过即便有如此多的好处,唐晚也并未激动的直接冲过去,他现在还只是的普通人,若真只是一只一米来高的骷颅小兵,唐晚觉得他可以对付。但若是多出来一只,即使唐晚知道怎么杀,也会有一定的危险,而且枪械击杀无法吸收魂火,唐晚自然不会傻乎乎的浪费这等修炼资源,这是少数连普通人都可以直接吸收的灵宝。

唐晚提着汽灯走了一圈,确定小骷髅兵周围并没有第二只骷髅兵,他提着汽灯走过山溪,这是一道天然阻隔线,只要一脚踏进雾山就会失去保护,受到这些来自地狱生物的攻击。

把汽灯放在山溪靠近雾山几十厘米处的一块大山石上,唐晚一脚跨进雾山的土地,果然那只骷髅小兵瞬间就被新鲜的血肉吸引,原本犹如老旧机器的它,瞬间就变得灵活了许多。不过毕竟只是一只最低级的骷髅兵,再强也强不到哪里去,而且它的度也就相对于之前的缓慢动作,相比于正常人,这小骷髅兵度还是比较慢的。

唐晚紧紧的抓着手里的消防斧,当小骷髅兵靠近攻击范围的时候,唐晚仿佛训练了千百次般举起手臂砸下,他用了最大的力气,希望以此砸碎这骷髅兵的骷颅,要不然即使你拆掉它身上的骨头,只要魂火不灭,这些骷髅兵都可以活过来。

斧背和骷颅接触的瞬间,想起一声清脆的咔擦声,这不是刚才老旧的机器声响,而是骷颅碎裂的脆响,唐晚在这声音响起的时候,整个人都差点飘飘然,沉浸在高兴中。

即使如此,唐晚本能的又是一下,顿时只是骷颅开裂的小骷髅兵,骷颅碎裂开来,一朵绿色的魂火,犹如黄豆大小,直接飞向唐晚,被唐晚的身体吸收。就在这时,一道极快的白影从暗处冲了出来,唐晚眼角余光察觉,他甚至不敢有任何过多的动作,直接一脚朝后退出雾山。

唐晚动作够快了,不过是刹那的时间,就退出了雾山范围站着山溪中。但是白影实在太快了,对方至少是一只骷髅大队长级别的,能够统治千人的骷髅兵队长,这度绝对不是小队长和小骷髅兵可以做到的。

唐晚还是受伤了,他拿斧子的手臂,被这只骷髅队长指骨划过,此时的唐晚整个人都汗水淋漓,要是犹豫一下,晚上一步,他就可能被这只骷髅队长抓住,只要被抓住手,唐晚可以肯定他就死定了。这种骷髅队长力气非常大,要把他拽进雾山实在太轻易了,好在他动作够快,只是被这只骷髅队长的指骨碰触到,但仅仅是这样,唐晚手臂上已经血淋淋,大量的鲜血奔腾而出,应该是伤到大血管了。

此时的唐晚看着站着分界线上,朝着他的现出无声嚎叫的骷髅队长,他不敢有丝毫的停留,捂着伤口提起汽灯,唐晚匆匆忙忙回到帐篷内。

连忙从背包中掏出医疗包,用纱布把伤处紧紧裹住,减少血液的流动度。他一点也不想出师未捷身先死,这辈子他雄心勃勃,可不能末世都没有到就先死掉了。不过吸收了一朵魂火,伤口应该很快就能够停止流血。富贵险中求,唐晚觉得他可以谋划谋划,说不定在末世到来的时候,他也可以开启属于自己的领域力量。

那只队长级的骷髅兵唐晚肯定是干不过对方的,不过他今天已经吸取了一朵,先消化了再说。若不是刚才那只队长骷髅袭击了他,那种吸收魂火飘飘然的感觉,唐晚也不会忽略掉,那是比毒1品还让人灵魂陶醉的感觉。

开局从召唤诸天崛起  我穿越进女上司小说里了  刘子夏小月月  农家福宝有空间  北境守护杨辰  奶爸至尊之君临天下  农门神医辣福妻  我的修炼变质了  破产后,顶流家的小福娃回来了  范建明李婧婧  我的冰山总裁老婆  于他心上撒个野  重生零四:从离婚开始逆袭  超级黑科技  在他怀里99次撒野  总裁他白天冷冰冰,晚上要亲亲  精灵:我转生成了百变怪  穿成恶毒婆婆后我成了团宠  给自己画个男朋友  我的老婆是顶流天后  

热门小说推荐
九龙夺嫡

九龙夺嫡

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人生在世,自当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且看穿越成了老三家长子的弘晴,如何在康熙年间的九龙夺嫡中玩转朝纲,夺鼎天下!...

位面之万能软件

位面之万能软件

某天,林凡拥有了穿越影视小说诸般幻想世界的能力。穿越有福利,必备金手指。很好!然后等等!万能软件是什么鬼?提示宿主将以装逼系统为核心软件,装逼值可提升宿主的星级,可开启挨打系统贱人系统圣人系统红包系统抽奖系统吃秘籍系统等次级软件。这个软件有点吊啊。亮剑叮!开启圣人系统。很好,就该教他们做人!不过某大佐生日宴,铺张浪费,命他吃光所有食物,让他知道食物的珍贵。这什么鬼?唐伯虎点秋香叮!开启红包系统。次奥,夺命书生脸上写着杀我有红包,OK,我假装能理解,但点我有红包为什么会出现在秋香的胸?※※※这是一个君临万界,悠闲洒脱,顺便寻求终极大道的故事。...

韩娱之我们结婚了

韩娱之我们结婚了

本书是娱乐文,不涉及其它任何因素,希望大家抱着一种娱乐的眼光来看!才华横溢的作曲家,国民企业的继承人,那一面才是真实的他?和少女时代的允儿一起参加我们结婚了节目,是为了敷衍家族安排的相亲还是真心爱上了这个小鹿般的姑娘?以姐夫妹夫的身份和少女时代的交往中,会有什么样的故事发生呢?为KARA,T-ARA创作歌曲,会不会引起少女们的嫉妒?这本书没有太多大家都看过的黑海,综艺,全收三件套,只有简单单纯的爱情故事。如果大家这种类型的韩娱看多了,可以过来看看本书。不熟悉韩娱的读者也可以留下看看,或许您会喜欢这种风格!本书现在新书期,您的每一个收藏都很宝贵。每一个路过的朋友,请随手点一下收藏本书,您不经意间的支持,将会给我很大的帮助。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韩娱之我们结婚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女总裁的透视狂兵

女总裁的透视狂兵

神级高手聂千峰回归都市,保护身为女总裁的干姐王小纯,开始了他拳打高富帅,狂啃窝边草的生活。各路敌人汹涌而至,照单全灭!各色美女缤纷而来,照单小纯姐,我是被动的!...

傲娇鬼王,我受不住了

傲娇鬼王,我受不住了

本来只想平平淡淡的生活下去,可是却莫名其妙的招惹了一个鬼大爷。就因为我一时激动把他上了,他就要我负责,这还有没有天理了!鬼大爷吐槽也没用,是你自己送上门来的。艾琴好的鬼大爷,是的鬼大爷,嘤嘤嘤...

萌妻来了,老公大人请多指教

萌妻来了,老公大人请多指教

随棠二十岁那年,嫁给了商界显贵萧钧默。只婚不爱,各取所需,只为了那一纸合约。而她以为的各取所需,却换来他的真心交付。89438943所谓一见钟情,如无意外,永远都是针对长相姣好的那一个。萧钧默看上随棠,他从未否认一开始就是因为她年轻,漂亮。母亲撞了他的车,欠下高额赔偿。若是随棠能仔细一想,就能想明白,以萧钧默这种男人的身家,怎会为了区区几万块逼得一个女生走投无路!他是现实的,是势利的,在面对自己想要的东西时,他是不折手段要得到的。随棠有求于他,他提出任何要求,理所应当言听计从,没有拒绝的余地。况且,这男人自身条件太好了,哪方面比对吃亏的都不是自己,权衡利弊,随棠在那份结婚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他已是过尽千帆,面对这裘马清狂衣履风流的年长男人,随棠即便靠近,也未敢真的靠近。可是在这绵长温暖的岁月里,他到底是彻底融进了她的生活,仿若身体里那根肋骨,无法抽离。你曾爱过一个人吗?也许,他给了你爱情最好的样子,也许,他给了你最最锥心蚀骨的痛,当你唇边染过他的灼热温度,是否,经年难忘?...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